结合以往办理的重大责任事故案开展回访,对其进行普法教育,希望能够以案为鉴,吸取事故教训,紧绷安全生产红线,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同时,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和司法需求,进行现场答疑、提供法律咨询,为他们排忧解难。企业负责人和职工代表对检察机关表示感谢,表示会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严守安全生产底线。
丰林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同志召开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暨安全生产同堂培训会。会上,参会代表共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随后第一检察部刘慧廷结合最高检第二十五批指导性案例(危害安全生产类犯罪案件)及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讲解制发目的和主要内容,解析检察机关履行检察职能的重点和相关危害安全生产类犯罪案件的认定标准;应急管理局负责同志逐条解读《实施办法》。最后,参会代表就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和“八号检察建议”落实工作开展研讨,并就加强衔接配合、协作治理、信息共享等方面达成共识。通过此次同堂培训,形成以“共学”促“共识”、以“共识”促“共治”的良好局面。


为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理念,根据我县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6月21日,丰林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应急管理局、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县公安局等,在休闲广场开展“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畅通生命通道”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活动现场,通过架设活动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及小常识,引导群众关注、支持、配合安全生产工作,树立防患于未然的理念,并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切实增强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法治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