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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 察 公 告

时间:2025-08-22

来源:中共伊春市委第五巡察组

编辑:李金虹

录入:李金虹

审核:李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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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巡察组从2025822日开始,对丰林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为60左右提级巡察。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市委第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丰林县人民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按规定移交被巡察单位或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接访地址:伊春市丰林县新青镇光明大街31号丰林县人民检察院一楼101室,市委第巡察组信访接待室。

信访电话:19904580050

受理时间:工作日 上午 8:30至11:30,

                 下午13:30至17:00。

电子信箱:19904580050@189.cn

寄信地址:伊春市友好府前170号友好区人民检察院,市委第巡察组收。邮政编码:153031。(来信截止时间20251025日)

特此公告。

中共伊春市委巡察组

2025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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